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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赐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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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“哦?你真的愿意追随我?”

  “是、是的,大人……小人愿意!”

  “好。”

  安澜收起了先前的冷意,面容缓和下来,“既然你愿意追随于我,那从现在起,你就是我安澜的第三个随从。”

  马勺怔怔抬头,眼中满是惶恐。

  安澜略一思索,缓缓开口。

  “你原来的名字我不喜欢,糟蹋了你那双能‘望气’的眼。我赐予你新名,从今日起,你叫夏洛特。”

  “夏……夏洛特。”

  马勺的眼里瞬间涌出水雾,喉咙像被堵住一般,说不出话来。

  在这个世界上,贵族都有个共同的爱好,那就是喜欢给人起名字。

  贵族赐名是一种无声的权力,有的人得到的是羞辱性的绰号,有的人甚至连牲畜都不如。

  “马勺”这个名字,正是他那位亡故的黑甲骑士老爷随意给的。

  黑甲骑士从来没把他当人看过,甚至连那骑士养的狗,都比他享受更多的尊重。

  原本以为这辈子都要背负这个名字一直到老,却不曾想,在这里迎来了转机。

  眼前年轻的骑士,愿意给自己一个正经的人名。

  夏洛特情绪崩溃般跪下,磕头磕的砰砰作响。

  “多谢主人赐名!小人……小人永生不忘今日之恩!”

  “够了。”

  安澜抬手阻止,“别叫主人,以后跟他们一样,喊我老大。”

  夏洛特抬头,眼泪混着鼻涕一路流下来,激动的声音都在抖:

  “是……老、老大!”

  情绪未平,他身旁忽然有人凑了上来。

  “老大,那……那我呢?”

  驴的眼睛亮晶晶的,满脸期待,活像一只等着摸头的小狗。

  “老大,我也想要一个新名字!”

  安澜失笑。

  这家伙倒是学得快。

  他点了点头,郑重地道:

  “你的名字,其实我早就想好了,从今天开始,你叫喀戎。”

  “喀……戎?”

  驴眨着眼,似在细细思考这个名字是否好听,他从未听过这种名字。

  安澜轻声解释:

  “喀戎,是一位精通弓箭与战技的半马人,是古老年间传说中的神射手。我给你这个名字,是希望你有一天,也能成为名动北大陆的顶尖弓箭手。”

  驴张大嘴巴,像被电击中一般怔在原地,随后猛地点头。

  “明白了老大!我以后就是喀戎!”

  给两名随从赐名后,安澜的视线转向了贡多。

  “贡多。”

  “老大,我在。”

  “你要不要也换一个新名字?”

  听到这话,贡多立刻摇头,声音坚定无比:

  “老大,我的名字……是我母亲给的。”

  安澜微微一愣,随即露出笑容。

  “嗯,我知道了,那就保留下来吧。”

  次日清晨。

  薄雾弥漫的林间,夏洛特已经弯着腰,用匕首将两头狼人的皮毛完整地剥离出来。对面喀戎盘腿而坐,正将狼骨一点点拆开,把狼牙敲落,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皮袋里。

  两个人你来我往,动作利落的就像是在处理一件手艺活。

  这些都是能卖钱的“宝贝”。

  拿到杂货铺或者炼金店,绝对值一笔不菲的收入。

  篝火旁。

  贡多正摇晃着一个大号铝锅,里面的咸肉汤翻滚冒泡。

  因为从今天起,他们队伍多了一个人,所以食物得加倍。

  很快,肉香便顺着晨风飘满了整个营地。

  安澜半睡半醒中闻到了肉香,在帐篷里舒服地伸了个懒腰。

  片刻后,他走出帐篷,正巧看见刚获得新名字的夏洛特与喀戎,已经麻溜地把两头狼人拆得四分五裂,摆了一地的“材料”。

  “老大,你觉得这些能卖多少钱?”

  安澜好奇地走过去,看着地上七零八落的狼人零件。

  除了臭气熏天的内脏之外,其余能卖的东西还真不少。

  最贵的当属皮毛,狼人毛发可是上等的草皮,如果制成女士披风,估计那些贵族夫人们能抢破头。

  所以原材料的价格当属1枚金币左右。

  至于狼骨和狼牙,还有眼珠,既能用来入药,又可以拿来炼金,其中售卖价格也不会低。

  基本也在1枚金币上下。

  综合下来,两头狼人保守估计价值 4枚金币左右。

  这价值,基本上堪比牛头人了。

  只可惜牛头人身高马大,迷雾峡谷那一战之后,除了没有价值的冻尸外,其他但凡有丁点价值的,都被扒拉了个干净。

  “老大,我们卖完材料就回来。”

  “嗯,回来的时候记得顺路去趟骑士登记处。”

  “去……那里做什么?”喀戎挠了挠头。

  安澜靠在喜洋洋身上,神情淡定道:“既然你们已经改了名字,当然还是要公证一番的,拿着我的旗帜过去,他们自然会处理。”

  在费尔德王国,被贵族赐名的奴隶必须进行登记。

  之前安澜改自己的名字是霍尔子爵亲自在场,流程直接省了。

  但他作为骑士,第一次给随从赐名,就必须记录在案,这是贵族对奴隶合法主权的象征。

  当然,“贵族公证”听起来很隆重,实际上贵族可没有时间去管一个奴隶的名字。

  所谓的公证,不过是花钱办事。

  早饭过后。

  喀戎和夏洛特将装得满满当当的狼人材料绑在骡子背上,两人一人牵着缰绳,一人扶着货袋,屁颠屁颠地朝阿什代尔镇的方向跑去。

  营地边,安澜站在一根被拦腰折断的树桩上,目视前方。

  前方的红叶森林宛如一片红潮,一眼望不到尽头,保守估计至少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。

  新德里城周围地势复杂,草原、森林、山地、沼泽、溶洞,各种本不该相连的地形,却仿佛被神随手揉进一张地图里。若在地球,这种多类型复杂地貌绝对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。

  但在充满奇幻色彩的异世界,一切看似“不科学”的现象都变得理所当然。

  安澜摸了摸下巴,低声问道:

  “你觉得,那群绿皮畜生会躲在哪个方向?”

  喜洋洋扬起头,轻轻“咩”了一声。

  “森林中央吗?”

  “咩。”

  安澜抚上喜洋洋脖颈间柔软的黑色鬃毛,微微颔首。

  “我也是这么想的,那种只会偷鸡摸狗的家伙,森林无疑是最适合躲藏的地方。”

  “咩,咩。”

  喜洋洋又叫了两声。

  “我明白你的意思。”安澜慢慢上翘起嘴角。

  “不过在动手之前还得先侦查清楚,这种绿皮畜生最好一锅端掉,否则四处逃散也是麻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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